各办公室:
现把《关于做好2008年省、市各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于你们,望认真阅读,并请7月3日中午前推省春蚕奖或绍兴市三十佳共一名到书记室(注明类型),逾期作弃权论。
书记室
2008、7、2
关于做好2008年省、市各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省、市级各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先进类型
浙江省第二十一届春蚕奖、浙江省第十九届绿叶奖;绍兴市十佳师德标兵、绍兴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绍兴市十佳模范班主任。
二、 推荐条件
(一)浙江省级先进
浙江省第二十一届春蚕奖:
1、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2003年以来已获得过省“春蚕奖”荣誉称号的人员,这次不再列为评选对象)。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坚持以人为本,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教育理论,不断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4、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师风受到学生和家长的赞誉,能在本地区起到模范作用。
5、除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外,凡推荐人选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须有在农村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浙江省第十九届绿叶奖:
1、评选范围是乡镇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不包括教育行政部门人员)。
2、重视、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在推进和巩固本地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成绩突出,或在捐资助学、出资办学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并在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待遇、筹措教育经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绍兴市级先进
绍兴市十佳师德标兵: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教育政策法规,遵循教育规律。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廉洁从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师德表现突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3、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和爱护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未发生过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教学行为受到学生、家长的肯定。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运用新课程理念进行教育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所任学科教育质量高。
5、顾全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同事,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能主动承担学校工作。从事教育工作十年以上或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
绍兴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师德,在教书育人和岗位成才中成绩突出。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业务知识和教育理论,具有扎实的教育基本功,教学行为规范。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教育教学效果好。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自觉运用新课程理念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勇于探索,并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过一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
5、专业思想巩固,热爱本职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成绩显著,深受学生、家长欢迎,年龄在35周岁以下。
绍兴市十佳模范班主任: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热爱教育工作,遵循教育规律,按教育方针的要求教育、管理、指导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努力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尊重学生,未发生过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3、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行为教育,努力探索德育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扎实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所带班级工作突出,为群众所公认,家长满意度高,曾被评为县级先进班级。
4、有较强的教育、组织能力,积极支持协调、配合学生会、团委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成效显著。有一篇以上班主任工作论文在县级及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或公开发表。
5、自觉遵守师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工作尽心尽职。教学业务能力强,教学规范,教育质量高。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
三、 推荐名额
绍兴市分配给我市各类先进的推荐名额为:省春蚕奖7名,省绿叶奖1名;绍兴市十佳师德标兵4名,绍兴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4名,绍兴市十佳模范班主任4名。
要求各直属学校(单位)、中心学校(教办)推荐省春蚕奖或绍兴市三十佳共1名(暨阳教办推荐2名),可以少推或不推。省绿叶奖根据条件推荐。
四、 评选推荐要求
1、评选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校(单位)要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进行推荐,推荐对象名单要及时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以充分发挥各类先进工作的激励作用和教育作用。
2、各校在推荐“春蚕奖”人选时,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尤其是向长期在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工作,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教师倾斜。严格控制校长人选,全市校长推荐比例不得超过15%。
3、申报推荐人员填写好相应的《推荐表》一式三份, 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A4纸,正文仿宋小三号)一式三份。事迹材料必须由学校组织撰写打印,其中主要事迹摘要填入《推荐表》内。将表格和事迹材料一并于7月8日前送交局组织人事科,逾期作自动放弃。
附件:1、第二十一届“春蚕奖”申报表
2、第十九届“绿叶奖”申报表
3、绍兴市十佳师德标兵推荐表
4、绍兴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推荐表
5、绍兴市十佳模范班主任推荐表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二十一届“春蚕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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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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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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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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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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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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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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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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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
师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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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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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最高
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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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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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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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由单位填写)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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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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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核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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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育基金会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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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届“绿叶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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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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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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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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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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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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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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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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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由推荐单位填写)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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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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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审核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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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党委或政府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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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教育基金会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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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十佳师德标兵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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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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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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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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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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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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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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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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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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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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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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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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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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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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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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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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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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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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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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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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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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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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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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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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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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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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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十佳模范班主任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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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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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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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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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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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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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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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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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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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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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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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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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